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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4章 死后盛名2(第1页)

我将自己的想法告诉了李丞誉,他初步同意了我的方案,同时他还建议我有时间的话一定要读完小说,便离去等待我的策划案。

《纵火的普罗米修斯》讲述的是老好人刘玄,与人为善,小心翼翼生存,但被周围的环境一步步逼到绝境,而最终在沉默中爆发,成为一个十恶不赦的恶魔的故事,而将他亲手逮捕的却是那个曾经他用命救下的人,在刘玄一步步走向堕落的过程中,他也始终未出手帮助,甚至一句安慰都没有...

整本书并没有绝对的善恶,只有人性的灰暗,妥协,隐忍及爆发,贯穿主线正是刘玄内心的变化,曾经朝气蓬勃的善良男孩如此热爱世界,他就像普罗米修斯一样给这个阴郁的地方带来了火种,让周围的人获得光明,也却因为无比的善良被人当成软弱,成为被人利用的工具人,他多次被人攫取价值,直至他心心念念的女友也被人夺走,最后也惨死在他人的玩弄之中。

刘玄这才明白了这些年自己一直都是一个大笨蛋,自己与人为善,处处为他人设身处地的着想,换来的只是他们表面上的感谢,更多的是他人的变本加厉,极度的善演变成极度的恶,他从伟大的盗火者普罗米修斯变成纵火的普罗米修斯,他设计了一次次谋杀,最终将那些害死女友的人全部杀光。

最终他放弃了内心的挣扎,就在出生地,也是那个阴暗地,他曾像一个太阳一样温暖这里,却被人当成燃料,那个曾经他帮助过的人,又回到这里,冷冰冰地将手铐戴在他的手上...

花了一天将这本并不算长的小说看完,久久没能从刘玄的世界中抽离出来,除了初期的刘玄,其他人的骨子里都表现出一种说不出的冷漠,有时候让人恨得直咬牙,而身为主角的刘玄让人更多的是同情,即使到了后期作为杀人犯,更叫人心生一种复仇的快感。

或许这本书之所以沉寂许久,很大的原因是因为前期节奏很慢,更多的是对日常生活细腻繁复的描写,这和如今快餐阅读时代,追求快节奏,跌宕起伏的情节格格不入。

这本书在我看来不适合发表在网络小说平台,走传统文学其实更适合,但是对我们这种籍籍无名之辈,想要出版难如登天。

不过现在李晟铭已死,他的书还有很大的热度,趁热打铁是最应该做的事情,为此我必须了解李晟敏的身世,我不得不再次见到这个委托人。

李晟铭从小是一个顽皮的孩子,天真无邪,脑袋里装着很多幻想,但这也给他造成了诸多的困扰,那就是学习时注意力很难集中,很容易走神,成绩也因此受到很大影响。

不过他从小就喜欢看历史故事,对各种历史人物如数家珍,也因此,他的文史成绩从小到大一直都是最好的,整体上偏科严重,后来在高中果断选择了文科,在大学也读了汉语言专业,从那时起,他就开始正式写小说。

除了喜欢历史,他也非常喜欢悬疑推理小说,尤其钟爱江户川乱步和宫部美雪等作家的作品,也以此为风格写了很多推理小说,前期他的写作水平,情节构造以及诡计的设置并不是很出彩,他的作品一般偏真实向,有的地方甚至还有诸多流水账。

后来文风慢慢精简,纵深发展,将他之前的历史功底融合进入,让语言情节更加具有内涵,从直白的表达到隐喻内敛。

在大学中,虽然他也没能在网上小有名气,但他周围的人都把他当做才子,甚至还有人直接叫他小作家,事实上,每次有人这么称呼他,他不仅没有任何骄傲,反而有一种羞愧,自己写了很长时间,竟然还没有任何出名的迹象,而作品也几乎没什么人看,即使发给别人看了,得到的也只是写的很不错的回复,想要和人探讨的机会都没有。

大学后期,没想到真有人爱慕他的才华,一个叫晓曼的女孩成了他的女友,那段日子是他最幸福的时光,终于有人理解他的故事,体会到他写作以来的郁郁不得志。

晓曼成为他生命中的一束光,她喜欢他的故事,默默站在他的身后支持着他不断走下去,即使李晟铭还无任何成绩。

因为长期的写作,他不仅耽误了学业,而且疏于对晓曼的关心,就算晓曼是一个再大度的女孩,但她同样也有自己的情感需求,最后迫于无奈,那个最支持李晟敏的女孩默默离去,他才从自己的虚妄中醒来,尝试去挽回那个女孩。

命运的转折是极为沉重的,离去后的晓曼因低落的心情遭遇意外,出了一场重大车祸,最终因为伤势过重抢救无效而离世,李晟铭最后见到的已经是一具冰冷的面目全非的尸体。

从那一刻开始,他骨子里自孩童时期最后一丝顽皮和天真彻底消失,取而代之的是冷漠和黑暗,他在无尽的自责中度过漫漫长夜,自此他的文风大变,充斥着绝望和悲伤,从前他的作品虽然也是悬疑,但总会给人带来治愈和希望,现如今只剩下骨子里的冷血和淡漠。

毕业之后,他并未选择去工作,而是成为了职业的写手,学习各种写作技巧,研究各种热门小说的题材和情节,为此,他一天十几个小时都沉迷其中,不是在阅读就是在写作。

但他似乎成了最努力但最不被上天眷顾的人,所挣得稿费几乎养不活自己,要不是父母回家乡养老把老房子给他,要不是哥哥李丞誉的救济,他都无法支撑下去。

倒霉的事情远不止如此,某个冬天天气很冷,门窗关的很严实,由于连续高强度的工作让他精神恍惚,在饿了一天之后,自己去煮面吃。结束后,因疏忽大意,没有关牢煤气,当他闻到屋里到处都是煤气的异味时,他着急着想要打开门窗,却不小心把金属物体撞倒在地,产生了火花,最终导致了火灾,虽然不幸毁容,失去了一只手和腿,但幸好捡回来一条命。

命运再次把他往深渊边缘推了一把,康复后的他多次想过自杀,在亲哥哥的鼓励下,他决定再次拿起笔,继续写作。

因此《纵火的普罗米修斯》其实带有很浓郁的个人色彩,刘玄在某种程度上是李晟铭人生的另一种写照,前期的他们同样是那样善良,顽皮天真,充满着理想主义,但在残酷现实的一步步摧残下,一个沦为恶魔,一个变成废人,从小说女主身上其实也能找到晓曼的影子,那也是他们生命中最后的光。

无论是作者的身世,还是小说,都充满着浓郁的令人窒息的悲剧色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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